濱州高企認定:高新技術企業需同時滿足打分條件和非打分條件要求。
1、【設立年限】企業申請高新認定時(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資料的日期)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365個日歷天數以上)。
2、【知識產權】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該條款的具體內容包括:
(1)無論企業何時獲取的知識產權,只要在提交申報材料時該知識產權是有效的就可以。
(2)知識產權的獲取方式沒有獨占許可。
(3)知識產權的類型包括按Ⅰ類評價的知識產權和按Ⅱ類評價的知識產權。
Ⅰ類評價的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該類知識產權在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時可重復使用。
Ⅱ類評價的知識產權包括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該類知識產權在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時只能使用一次。
文創企業可考慮的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和軟件著作權,其中軟件著作權適用范圍最廣。
(4)共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人是多人的,需要其他產權人提供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存續期內放棄使用該知識產權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的聲明。
(5)主要產品的界定。主要產品(服務)是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中,擁有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且收入之和在企業同期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中超過50%的產品(服務)。